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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示

发布时间:2022-09-01    发布者: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多毒株、多链条、多点、多地交织的复杂态势。近期,我省多地也出现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且我校秋季学期现已开学。接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为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根据疫情形势,我校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工作,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对全体返校师生员工进行7天核酸检测监测,落实“不聚集、不外出”的相对静默管控措施

        根据“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全体返校师生员工落实进行第1、2、3、5、7天内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的工作,核酸期间,不聚集、不外出;一周内绝对不得在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室内封闭、半封闭场所开展聚集性活动。一周后,视情况经批准可在控制人数的情况下,允许师生使用上述校内教学设施。

          二、加强师生个人防护

       根据“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体返校师生员工日常要注意佩戴口罩、特别注意“口、鼻、手”部卫生、与人保持一米限的距离,防止意外感染新冠病毒。

          三、严把校门出入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校内人员车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对校外人员车辆坚持“非必要不进入”,任何出入校门人员和车辆一律需要履行报批程序:

        1.除集团或集团批准的为保障师生教学、科研、学习、锻炼、食宿、就医、快递等需要的“保供”车辆外,其他所有校外各类大小型货车均禁止进入学校;

        2.除“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教职工车辆和上级来校检查工作的车辆外,所有小客车和出租客车均禁止进入学校。

        本告示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执行。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