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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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春季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思政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以及近年入职应取得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拟定于1月10日左右开始,1月17日前完成。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学习网络课程。线上学习时间:2025年2月13日-3月7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学校负责组织,研修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科研导引、帮扶培养等。

校本研修期间,应根据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

三、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核采取合卷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类别为案例分析题,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合卷考试在2025年3月8日进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二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学校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3月7日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2月13日-3月7日完成)。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参加1次补考;两门及以上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网上报名与收费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新参训学员及补考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对报名教师的参训参考资格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教师视为参训高校同意报送的最终确定人员(即缴费、参训、考试人员)。

照片要求: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80像素,高度240像素,格式:JP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眼镜等遮挡。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承担。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19日

参训高校、承训点审核确认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

(二)收费。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后交所属承训点。完成线上报名人员到行政楼309进行审核确认及缴费。

五、有关要求

集中培训阶段每个培训专题完成后需安排2-3题随堂作业测试,2次以上随堂作业未交者,不得参加考试。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请假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勤1次,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