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往届赛事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全面启动我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届大赛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共同主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副校长王良钢担任主任,副校长吴争强任副主任,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宣传部、公共课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郑颖、何平担任办公室主任。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副校长吴争强兼任主任,届时聘请部分校内外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集体作品: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名学生限报1件作品。
2.参赛作品必须由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省级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申报学院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院网站主页或学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
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作品分
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
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
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
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参赛作品中,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参赛作品每篇在15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少,且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此处为2023年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类,实际分类以2025年具体通知为准。
五、竞赛日程安排
1.学院组织、申报阶段(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17日)
各学院要深入宣传发动,成立专班负责作品的指导和遴选。由各学院院长/执行院长牵头,各专业/专业群、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宣传和申报材料汇总。
各学院参加大赛的学生人数应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0%,参赛项目数应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各学院参赛任务数如下表:
学院 |
总人数 |
参赛人数 |
参赛项目数 |
备注 |
现代商务技术学院 |
2063 |
206 |
21 |
|
现代管理技术学院 |
3243 |
324 |
32 |
|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 |
2686 |
269 |
27 |
|
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 |
2643 |
264 |
26 |
|
现代工业技术学院 |
3727 |
373 |
37 |
|
医疗护理与健康学院 |
3578 |
358 |
36 |
|
合计 |
17940 |
1794 |
179 |
|
2025年3月17日,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统一组织评审后,按要求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1),并按学院评审结果的前25%提交《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名表》(1份)和参赛作品(1份),参赛作品附在报名表后,并将电子版、纸板发送至组委会。
2.学校评审与校赛阶段。2025年3月底前完成各学院提交作品的校内评审工作,组织入围校赛的作品进行现场汇报,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和表彰。
3.学校报送阶段。2025年4月由组委会安排校内外专家对学校评审获奖的作品进行专项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并从完善后的最终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奖励和表彰
1.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根据评审结果分别设定不同类型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额待定,宁缺毋滥。
2.获得校级和省级奖的学生将按照《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素质活动课程学分管理办法》赋予相应学分。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注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大赛为抓手,“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不断优化条件、完善学生科创教育工作体系和机制,树立科创思想,培育科创氛围。
2.责任到人,加强指导。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要发挥主导作用,辅导员要结合自身优势予以辅导、鼓励。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优秀项目的指导、推荐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宣传部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做好竞赛宣传工作,特别是抓典型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校科创氛围。各学院要做好赛前的宣传发动,为院内竞赛有序开展打好基础,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加入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4.注重成果的积累与转化。要通过本届大赛组织实施取得的经验和成绩,进一步完善扶持师生科创工作与实践的机制和条件,总结积累科创工作经验和成果,逐步增强科创成果转化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和内涵。
附件:1.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报名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