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在教学周第10—12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检查工作的 部署、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 长:王良钢、袁辉
成 员: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及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具体安排实施。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常规教学检查为基础,重点检查教学诊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及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1)。
(一)诊改工作的专项检查
按学校诊改工作要求完成专业、课程等层面各项资料的整理与提交,统计各学院纸版材料合格率等相关工作。
(二) 常规教学检查
1.教学运行
(1)教案与教学日历:教学日历、教案是否收齐且按学校统一的模版认真填写(主要核查期初教学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进);
(2)教学督查:学院教学监管巡查记录、学院教学规范达标情况及院领导主持的教学相关会议记录;
(3)21 级学生实习:实习工作的跟进及各项资料是否完备(详见附件 3);
(4)学业与成绩管理:在校生重新学习安排、往届生重新学习考试安排、2023-2024-2 学期在线考试资料存档情况。
2.教学建设
(1)学校专业群、学校优质专业建设推进情况;
(2)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3)教师团队的组建及其工作成果;
(4)课程思政案例的提炼;
(5)课程建设推进情况;
(6)教材建设情况;
(7)校企合作(含产业学院、校级工作室、学徒制项目)建设进展;
(8)1+X 证书工作准备情况;
(9)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准备及开展情况等。
3.质量监控
(1)依据质量体系各层面质控机制建设情况(制度、文件 等)及质控运行记录;
(2)督导简报响应情况(待改进课堂、教学纪律、教学规 范等);兼职督导员听评课记录、汇总情况, 学生信息员管理(记 录);
(3)院领导听课、专任教师(同行)1-10 周听评课记录、汇总情况(详见附件 4);
(4)青年教师指导记录(如有,可提供备查);
(5)学院培育质量特色等情况(详细检查要点可参见附件 5)。
三、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第10-11周为学院自查阶段。请各学院于 5 月 6 日 12:00 前 将院内检查负责人报教务处肖敏老师;5 月 10 日 12:00 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附件 2)交教务处肖敏备案;《院领导及专任教师听课汇总表(1-10)周》(附件 4)电子版交质量管理处康丽飞备案。
(二) 学校检查阶段
1.第12周为学校检查阶段。
2.学校检查于5月14日(周二)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地点 |
5 月 14 日 |
9:00-11:30 |
现代工业技术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14:00-16:30 |
现代商务技术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5 月 15 日 |
9:00-11:30 |
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14:00-16:30 |
现代管理技术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5 月 16 日 |
9:00-11:30 |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14:00-16:30 |
医疗护理与健康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通识教育学院 |
学院会议室 |
如有临时调整,工作组将及时通知到临检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由负责人牵头,精心组织,全体动员,通力协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这次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系主任要全程参与教学检查工作,通过各种手段,广泛了解教学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思路和举措。
(三)对于本次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抓实抓牢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诊改,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附件:1.《各学院诊改材料提交统计表》
2.《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3.《2021级实习工作检查表》
4.《院领导及专任教师听课汇总表》
5.《质量管理工作评价表》
教务处 质量管理处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