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为切实推动常态化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现将整理归档2022-2023学年诊改资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
1.归档范围为2022-2023学年各层面诊改相关资料(附件1)
2.整理归档材料分层进行,学院层面应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主体责任部门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整理归档原则和要求
依据学校发布的《质量管理文件编写格式标准》、《诊改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规范》进行。
三、相关要求
1.诊改资料文件应齐全、完整,经过整理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2.实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纸质版打印稿资料应遵循《质量管理文件编写格式标准》,电子版资料应严格依据诊改工作要求命名并分类;
3.各学院各应于8月20日前将各层面资料分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应于8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资料转送质量管理处存档;
4.凡学院、部门留存备查资料,亦应同步完成。
特此通知。
诊断与改进工作办公室
质量管理处
2023年6月20日